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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1年12月08日 11:44点击量:

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弘扬教师敬业精神、建立健全教师教学工作业绩的评价、激励与竞争机制,激发教师从事教书育人和教研工作热情,增强教师工作责任心和质量意识,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学识水平,推动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教师教学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第二条 教师教学工作量化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师德为先、业绩为主、重在激励的原则;坚持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相统一,服务发展的原则。

第三条 考核对象为我校教师序列全体专兼职教师。

第四条 本办法根据《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化考核指标体系》(修订版)(见附件)对教师的教学基本工作、教学

研究与教学改革工作、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工作、教学服务工作等指标进行综合量化考核。

第五条 考核评定采用百分制,考核总分为各分项得分之和。

第六条 考核机构

教师教学工作量化考核实行考核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的二级院系负责制。

(一)学校成立教师教学工作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长、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务处、人事教师处、督导办、学生工作处、科技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考核办法和评价标准,审定教师教学工作量化考核结果,研究处理考核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二)各二级院系成立教师教学工作量化考核工作组,组长由院系书记、院长担任,教学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其主要职责是依据本考核办法制定院系的考核细则,对院系全体教师进行教学工作量化考核。

第七条 考核步骤

教师教学工作量化考核每学年一次,一般在学年度第二学期放假前完成。具体考核步骤如下:

(一)教师本人根据考核办法,填写《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化考核表》,附佐证材料交至所在院系考核工作组。行政兼课教师归属到相应院系进行考核。

(二)院系考核工作组审核认定。

(三)考核结果经院系内部公示无异议后,将《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XX-20XX 学年度教师教学工作量化考核结果汇总表》一式两份交教务处。

(四)教务处汇总后,根据平常掌握的情况,组织人员进行复核抽检。

第八条 考核结果运用

(一)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称评聘、职务晋升、岗位聘用、评先推优及奖励绩效工资评定的重要依据。

(二)考核结果作为普通教师、双师型教师、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及教学名师等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 考核工作要求

(一)对所有考核内容进行量化记分,以院系为单位按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二)为确保考核工作落到实处,各院系要严格把握材料真实性和计分的准确性,杜绝弄虚作假。

(三)教研成果、项目、论文等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科学、真实,严禁弄虚作假、抄袭剽窃。如有此类情况一经核实,除扣除相应分数外,当年不得被评为优秀或先进。

(四)教师在本部门以外的院系代课或举办的校级讲座等工作由承办单位向所属院系发放教学工作量清单。

(五)学院教务处、督导办等综合处室平时抽查或检查结果由检查单位直接将情况或分数反馈到相应院系,年终按情况和比例直接计入成绩。

第十条 附则

(一)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补充。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办法所涉及原考核办法自行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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